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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司法强拆项目

2014年6月16日,浦口区人民政府做出浦政征字〔2014〕15号《房屋征收决定》,征收浦口区江浦街道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内花莲路以南、荣庄路以东的房屋,并于当日在征收地块区域进行了公告。
    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老虎桥的房屋,在浦政征字〔2014〕15号房屋征收决定的范围内,且在该决定的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,也未提起行政诉讼。
在进行补偿协商的过程中,被征收人一直未出面与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商谈征收补偿相关事宜,致使征收双方未能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。
    浦口区人民政府遂于2014年12月24日做出浦政征补字〔2014〕第133号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:如果被征收人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选择货币补偿,则依据江苏三师公司的评估结果向其支付房屋货币补偿款、土地补偿款、装饰装修补偿款、附属物补偿款、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费、搬迁费、其他拆移费等共计38598749元;如果被征收人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选择工业园区进行补偿安置,则向其提供浦口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园区,由其选择符合准入标准的工业园区进行安置。该决定于2014年12月26日送达。
    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对浦政征补字〔2014〕第133号文件不服,于2015年2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2015年4月10日,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〔2014〕宁行复第3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,决定维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浦政征补字〔2014〕第133号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    2015年5月8日,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因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结果不满,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结果败诉。该公司对判决不服,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但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撤回了上诉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〔2016〕苏01行终128号的终审裁定。
    鉴于此,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以早日完成房屋征收工作。

    2016年5月27日,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人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勘查。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位于荣庄路以东、杨柳路以西、宁乌公路以北、花莲路以南。据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董事长介绍,公司因为拆迁的原因已于2015年年初正式停产,大部分员工也已经在2年内依照劳动法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。目前,公司仅剩下看管设备的技工、门卫、司机、财务等约七、八人,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均在闲置。荣庄路正在建设中,目前已经修到了该公司西侧围墙外。四季嘉园项目售楼处内张贴的《四季嘉园项目红线范围用地公示》明确标出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地块在红线范围内。

    根据调阅相关资料、现场调研,综合分析可知,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利益群体为: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。
    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人员于2016年5月27日,前往信一中大建材(南京)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查,与该公司董事长杨智雄和董事长助理王海涛进行了充分交谈。随后,企业填写了民意调查记录表。董事长认为政府不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而且不守信用,表示对投资环境失望,除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外不会再在南京投资办厂;董事长助理说他们早就知道接下来可能会遇到强拆,并表示如果遭遇强拆,会召开记者会将所有事情公诸于众,还会去北京上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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